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VIII.主的第二次降临是通过一个人实现的,祂亲自向这个人显现,
用祂的灵充满他,以便他可以通过圣言从祂那里来教导新教会的教义
779.既然主不能亲自显现,如刚才所示(TCR 776-778节),然而,祂又预言祂会来建立一个新教会,即新耶路撒冷,那么可推知,祂将通过一个人来做到这一点,这个人不仅能以他的理解力来接受这个教会的教义,还能通过媒体来发表它们。我实实在在地证明,主已经向我,祂的仆人显现,差我来执行这项任务;后来,祂打开我的灵眼,从而把我带入灵界,允许我看到天堂和地狱,与天使和灵人交谈,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许多年。我也实实在在地证明,从呼召我的第一天起,我没有从任何天使那里接受与新教会的教义有关的任何东西;当我阅读圣言时,我所领受的,唯独来自主。
41.不过,由于这与表象相反,所以若不加以证明,恐怕难以令人信服;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,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。人有五种外在感觉,就是触觉、味觉、嗅觉、听觉、视觉。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,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。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,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,它们才是主体;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。味觉也一样;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;舌头是主体。嗅觉同样如此;众所周知,气味影响鼻孔,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,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。听觉同理,它似乎出自声源,但实际上在耳中,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;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。
视觉也是如此,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,视觉似乎在那里,但实际上在眼睛里,眼睛才是主体,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。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,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,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。由此明显可知,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,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,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。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;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,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。
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,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,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,无论之前还是之后,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。由此可知,视觉、听觉、嗅觉、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,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,它们就是器官本身;当器官受到影响时,感觉便产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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